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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孝,母亲能否将百万房产赠与前夫?

发布时间:2022-11-22 13:34:34 | 来源:中华遗嘱库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致所有父母:再爱孩子,也要学会爱自己。

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发布的一则案例引起了许多网友的注意。

一位老人,在有儿子继承财产的情况下,却把百万房产赠与给前夫。

老人为什么不愿意把财产留给儿子?她将房产赠与给前夫,合法吗?

01  

久病床前无孝子

戴女士来自广西柳州市,有过两段婚姻。

1986年,戴女士与庞先生结婚,育有一子小庞,后来庞先生因故离世。

2014年,戴女士与蔡先生结婚,婚后无子女,三年后因感情不合离婚。

当初2013年城乡改造,戴女士的自建房被拆除,获得一套90平方米房屋和20多万现金作为补偿。

可惜离婚后的戴女士患上重病,为治病积蓄快花光了。

她向儿子小庞求助,小庞却表明自己不会负担母亲的治疗费用。

实在没办法,戴女士只好找前夫蔡先生帮忙。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蔡先生负责戴女士的生养死葬;而戴女士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屋归蔡先生所有。

协议签订后,蔡先生依约履行义务,直到戴女士离世。

02  

双方为遗产闹上法庭

处理完戴女士身后事,蔡先生拿着遗赠扶养协议要求继承房产时,遭到了小庞的反对。

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

蔡先生表示,当初戴女士是自愿与自己签订扶养协议,自己也尽职履行约定,应当按照协议继承房产。

小庞称,母亲当年治病急需人照顾,才被迫与蔡先生签订协议,协议内容不是她的真实意愿;何况蔡先生照顾母亲才花了几万元,现在却要继承几百万的房子,价值不对等。所以房子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蔡先生照顾母亲的费用可以从遗产中扣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戴女士与蔡先生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小庞作为儿子,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在母亲离世后,还要求按法定继承处理母亲遗产,实在有悖常理。最终判决房产归蔡先生所有。

03  

父母的财产必须给子女吗?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在接受北京交通广播《新闻要知道》的采访时表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误以为父母的财产一定是属于子女的。

但其实,成年子女作为独立个体,法律并不支持他们“啃老”。也就是说,父母把财产留给子女,是情分,不是本分。

>>蔡先生为什么可以继承房产?

继承方式一般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三种。

其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最高,其实质是双务合同,一方履行赡养义务,另一方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而遗嘱是单务性法律行为,遗嘱的继承人没有任何义务,只需接受遗嘱指定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立遗嘱人有权单方面撤销遗嘱。

对于戴女士的案件,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房产确实由儿子小庞继承。但戴女士生前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对方也履行了赡养义务,应当按协议执行,房产归蔡先生所有。

>>多子女家庭里,父母是否可以与其中一个子女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呢?

陈凯表示,父母和子女之间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即使其他兄弟姐妹没有履行义务,也不代表自己付出得更多,因为这就是为人子女该做的事情。

因此,如果父母想把财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就应提前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不是等法律来分配,因为法定继承不一定符合个人的传承意愿。

中华遗嘱库提醒您,订立遗嘱并不是令人恐惧的事情,而是为了定期梳理财产并提前规划,避免将来的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