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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庭长 张军

发布时间:2023-01-05 15:02:03 | 来源:中华遗嘱库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早上好,我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的庭长,张军。今天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受邀参加中国的中华遗嘱库2013-2017年白皮书会发布会的活动,通过刚才陈主任对白皮书的介绍,以及刚才咱们登记系统的演示,我看到陈主任带领的这些就中华遗嘱库的工作人员,立足社会组织这一特殊角色,在创新社会综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矛盾预防功能和切实维护保障老年人合法财产和继承权益,进而促进家庭和谐方面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累累硕果。这些成就体现了大家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新思想和新作为,令人敬佩,这里我也作为一名家事法官,为你们的辛劳付出点赞。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关涉到社会的基本稳定,家事工作的理念转变和方式创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综合管理的创新。我们都应该给予这个领域最大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庭是北京市一中院的家事案件的专业审判庭,2017年我们院就家事审判领域的新问题新举措向社会以白皮书的形式进行发布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凸显了整个社会对这一类问题的持续高度的关注。从我们的数据上来看,就2014年到2017年6月份,我们院审理的家事案件2300多件,继承案件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类案件是一共640件,占比是28%,这个比例还在持续的增高,而且统计数据也仅仅是一中院辖区二审案件领域,除了数量多之外,我们也深刻体会到了由于继承法律规定,现在相对还是比较滞后的。社会新情况,新问题又层出不穷,再加上当事人的法律知识比较欠缺。所以继承人之间还有就一些亲疏关系,感情纠葛比较多,内部关系比较复杂,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等等问题使得继承领域的审判困难比较难,有很大的困难,我们看到不少当事人因为继承的利益之争,而使得家庭关系分崩离析,也看到了不少古稀老人因此不安,从我们统计来看,遗嘱继承中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是部分无效的情形占比超过35%,维持在一个较高的状态,而背后的利益冲突以及可能带来的家庭隐患可想而知。所以新问题,新期待,必须咱们要有新作为。如何改变当前老年人处理身后财产的困局,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有新的创建和作为。今天我看到了中华遗嘱库自实施以来,借助密室登记,指纹扫描,现场影像,律师见证和文件存档,条码识别和保密保管等措施,在遗嘱的设立和保管证明等事项上瞄准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空白之处,积极引入多方力量,发挥资源集合效应,对老年人身后的财产处分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使得设立遗嘱的真实性获得了有利的保障,满足了老年人维护财产权益和自主决定权的需要。作为法官,我非常愿意看到如此有意义,也有时效的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的新模式。如果遗嘱的设立符合法定要件和内容清晰准确,一是能够大量的避免纠纷的产生,二是如果纠纷产生了,进入诉讼之后,也可以使法官在这个司法审查方面应该减少一定的负担,而且在这个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上也减少很多障碍,更能够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意愿的最终实现。以及对其财产权利的保护,真可以说是一己之智慧,惠及百家。

当然就中华遗嘱库项目毕竟成立五年,还算比较年轻,在未来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机遇,当然也有很多的挑战。在机遇和挑战面前,最明智的其实就是为了未雨绸缪。我作为业外人士不是特别了解咱们中华遗嘱库的整体运作情况,但是作为一名家事审判的法官,愿意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希望对这个中华遗嘱库这一项目的未来发展有所注意。一是还是要注重对遗嘱效力的审查。刚才听介绍,以及刚才的一些演示,就咱们中华遗嘱库做的这个很多,包括咨询,登记,保管这个方面的工作,其实非常的严谨和规范了。但是,为什么我还要提这个方面的问题呢?也确实在我们审查的过程中,包括了我刚刚所做的介绍,确实也有一些遗嘱,其实是在司法的确认方面,确实没有得到认可。咱们中华遗嘱库所涉及的领域较为特殊,为老年人咨询、登记,保管遗嘱,最终的目的其实还是为了帮助老年人能够很好的处理家庭的事务,或者是说解决老年人的身后之事,继承发生之后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就固定下来了这个时候如果发生纠纷的话,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更多受到法官的评判和法律的解释,如果出现问题,遗嘱的有效性会受到威胁。这些年来我们审理的案件中也发现了一些纵然在专业人士参与下所设立的遗嘱仍然存在着瑕疵的案例。出现的原因,一个方面是对程序的忽视和对法律理解有误,特别是新问题出现时,由于当事人并不关注司法裁判的一般取向,理所当然的认为遗嘱没有问题,但最终其实被法院是认定无效或者是部分无效了。

另外一个方面,对当事人所处分的财产权属界定不清,导致遗嘱中不当处置了当事人的财产,今后咱们中华遗嘱库在工作中也要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虽然很严谨和很规范,有加强对实质要件的审查,包括立遗嘱人对设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和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加强对各类遗嘱的形式要件的审查和遗嘱见证人的资格审查问题,第三个方面是加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权属的审查,以及设立的遗嘱是否处理了其他人的财产,对遗嘱特留份的审查,以及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以及不同形式,遗嘱之间的效力有效清晰的认识。刚刚我听了介绍里面,咱们中华遗嘱库的遗嘱是保管,保管之后可能没有一个,目前还没有出现是不是当事人在生前进行一个变更或者是撤销遗嘱方面的情况,我还不太清楚。但是这个方面确实可能在我们实务界经常出现这个方面的问题的。所以设立遗嘱一定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关于合法合规的问题,我还是想再说一下,当前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的完善,法律更新换代的速度正在加快,因而我们必须在新领域和新规范要注重这些,并且现在人们对财产的获取和处分的手段不断扩张时,部门法的交错现象越来越多,对规范的理解和适用就更加关键了。这个时候,中华遗嘱库的工作我看到了,也有很多是法律界的,对法律都是有专业知识和背景的。这个时候其实老年人来立遗嘱的时候,建立在非常信任的一个基础上,所以,就是说在这个立遗嘱的过程中,咱们应当就以法律专业的角度去做一些指引。然后帮助他避免发生家庭的风波。这是第一个分享。

第二个分享就是说在注重遗嘱设立等技术领域的同时,要加强对老人情感领域的关注。因为大家都清楚,继承关系并非是简单的人身关系或者是财产关系,因为这里不是一个简单的叠加问题,而是涉及的伦理和道德,以及法律等多种维度,家庭、社会、国家也是多个层面,凡是涉足这一类法律领域的同仁们,也比较清楚,就家庭人员之间的亲疏关系,感情纠葛往往是错综复杂,也难以理清的。我们审判这么多年来,我的感觉是说好多老年人其实忙活了一辈子,到了晚年,子女为了去争夺这个巨大的利益,然后置亲情于不顾,有一些子女其实是打着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作为谋求自己利益的手段,就欺骗或者是哄骗父母,有一些子女其实并不尽这个法定义务,但是却争这个财产利益。所以,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处分自己财产的一个权利。在这个工作中,我感觉到应该可能更多的去了解老年人的苦衷,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切实去尊重他的一个真实医院。当然,有的老年人可能也有一些其他的思想,比如说重男轻女,或者是说偏向哪一个子女,这个时候可能咱们也要给他一定的指导,因为这个时候由于他的一些处分,有的时候会波及到他身后一些子女,或者包括其他人在争夺这个利益的时候,可能产生巨大的矛盾。现在,我们这边也是一直要力求实现温暖的正义,目的也是在法律框架内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所以我这一块也是建议更多的和老人沟通,尊重他的意愿的基础上,使他的真实意思落实方面给予更多的参考意见,去引导他做出一个合乎他们家庭情况的遗嘱,可能更合适一些。避免以后产生后续的矛盾。

第三个也是希望中华遗嘱库这样的公益组织能够和司法机构展开良性的交流和互动,我们也会大力推广这项爱心的事业和公益项目,通过互动也是各取所长,这样公益组织可能通过这种互动模式可以获取更多的司法审判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产生的情况。另外,就对自己的这个工作开展,可能也有一定的帮助。我们也是希望中华遗嘱库的工作人员可以更多的投入到我们法院为中心的开展的多元化解的解纠机制中来,我们现在也在大量的去引入社会的力量来化解这些诉讼中的矛盾。通过社会公益组织的介入,来探索构建合理的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

各位朋友,不忘初心,牢记时代使命是党的十九大报告赋于我们的精神动力,我们必须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努力探索并实践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寻求时代特色相吻合的新思路和新方法,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中华遗嘱库的这种源头治理无疑为我们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坚守法治,服务人民的目标实现开了一个好头,是一个很好的创新举措。最后祝愿中华遗嘱库的初心不忘者破浪前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