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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图解:国人遗嘱观在发生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3-01-05 15:21:14 | 来源:中华遗嘱库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2018年3月21日,中华遗嘱库面向社会发布了《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对其所保管的8万余份遗嘱进行了数据分析,主要研究了办理遗嘱老人的家庭、财产、心理、行为等。

遗嘱意识逐年增强 2013~2017年间,订立遗嘱人群年龄段集中在71至80岁之间。61~70岁年龄段立遗嘱人群数量逐年增加,年龄趋向年轻化。

人口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剧,越来越多的人迈入老年,这些新“入伍”的老年人往往观念更超前,倾向于早日订立遗嘱。

各年龄段订立遗嘱的人越来越多的另一个原因是社会观念的转变。

2013~2017年间,人群对遗嘱看法认为“不必要”的降幅将近53%,越来越多人不再忌讳订立遗嘱。

遗嘱条款逐渐完善

33.54%的老年人认为需要通过立遗嘱来避免纠纷,原因包括:部分子女已经获赠财产、与子女关系恶化、子女贫富差距较大、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子女长期未来往、再婚家庭、离婚时子女由对方抚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赠与孙子女但未赠与其他子女等。

另一方面,有30.94%的老年人立遗嘱的原因是因为担心未来子女办理过户手续困难,以及为了说明一些无法提供证明的事实,例如是否有私生子女、是否是与再婚配偶的共同财产等,避免未来子女办理继承手续可能遇到的难题。

《白皮书》指出,房产仍然是老年人家庭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中华遗嘱库所登记的遗嘱中,处理房产的比例占到99.69%,其次是银行存款占17.66%,公司股权占2.12%。这充分说明,目前人们订立遗嘱仍然以处理不动产的继承为主要目的。

《白皮书》显示,在中华遗嘱库保管的82177份遗嘱中,有39234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的47.74%。这一数据显示了社会观念正在发生变化。

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范子女争夺财产,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但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发现遗嘱不仅仅可以防范纠纷,同时导致也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除了祖辈继承下一代遗产可能会导致财产旁落,子女离婚率上升和财产过户继承难等问题,也导致了独生子女家庭订立遗嘱的意愿上升。

遗嘱订立宜早不宜迟 《白皮书》显示,2013-2017年间,立遗嘱人无法订立遗嘱的主要原因为健康问题,占比64.05%。为了确保遗嘱效力,订立遗嘱需要通过录音录像、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现场见证、文件存档等技术手段来完成,这就需要立遗嘱人具备听说读写能力。

但有不少老人因为年纪较大,虽然意识清楚,但视力听力和书写能力受限,可能无法通过遗嘱登记系统,导致许多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无法办理遗嘱登记。因此立遗嘱,宜早不宜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