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产管理人,立了遗嘱也可能无法执行

发布时间:2023-10-30 13:18:0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今年39岁的陈女士三年前离婚了,原因是丈夫出轨身边女同事。离婚时,法院判决女儿小雅由陈女士抚养,前夫要按月支付抚养费。谁知前夫不但不按法院判决书要求执行,而且还拉黑了陈女士的电话玩起了失踪。经商多年,陈女士名下有不少房产和股票,考虑到风险无处不在,陈女士担心,一旦自己发生意外,自己的巨额财产未来如果由女儿小雅继承。万一前夫得知这个消息,作为孩子的父亲,他可以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接管孩子和陈女士留下的所有财产。这样一来,陈女士不但这个婚算是白离了,而且万一前夫再婚,他和他的新太太就可以挥霍陈女士的财产,即使女儿成年以后,也很可能无法追回这些财产。此外,陈女士还担心女儿小雅过于单纯善良,将来即使年满十八岁可以继承财产,也很难管理好这些财产,让别有用心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抱着一系列忧虑,陈女士找到了中华遗嘱库,得知可以设立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打理、管理,因此决定授权表妹和姐姐作为共同遗产管理人。陈女士表示“遗产管理人的设立十分有必要,遗嘱不再是简单的财产继承、房屋过户,而是有温度、有保障。办理完遗嘱后,感觉一身轻,终于将心头大石放下,回家可以高枕无忧了。”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分析陈女士在遗嘱中设立遗产管理人,有效地规避前夫可能通过担任监护人的方式对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进行干预甚至侵占的风险,避免继承人在心智不成熟的情况下随意挥霍遗产,减少财产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多种风险。遗产管理人会对遗产进行清点、接管、分配和管理,能更好地执行逝者的遗愿,避免继承人之间的纷争,必要时快速解决纠纷,防止遗产出现损失。

无独有偶,前来订立遗嘱的刘阿姨也有类似的烦恼。因为家庭琐事,刘阿姨与儿子儿媳关系不太好,于是干脆自己搬进了养老院。在养老院组织的公益讲座中,刘阿姨认识了中华遗嘱库义工杜女士。刘阿姨表示,虽然与儿子儿媳关系不好,但她很疼爱自己的孙子小夏,因为小夏是刘阿姨一手带大的,和刘阿姨的感情很深。

杜女士对刘阿姨表示,虽然刘阿姨可以写遗嘱指定遗产由孙子小夏继承,但因为小夏现在是未成年人,即使将来满18岁依法属于成年人,但届时如果仍然在大学读书伸手向母亲要钱,就算小夏继承到刘阿姨的遗产,遗产大概率也会被儿媳接管。况且小夏没什么社会经验,也不知道如何办理继承手续,很容易一不小心就过了法定的六十天的遗赠有效期,遗嘱就算有效也会因为超过遗赠时效继承而无法执行,刘阿姨的遗产最终可能成为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

杜女士建议刘阿姨在遗嘱中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担任未来负责执行遗嘱的遗产管理人,避免原本想留给孙子的遗产,最终还是被儿子儿媳所控制。

陈凯告诉记者,订立遗嘱的市民一般都不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对于遗嘱如何真正落地执行往往存在不少误区,特别是一些离婚、再婚、素有矛盾或特殊子女的家庭,如果没有遗产管理人保驾护航,遗嘱往往很难落地执行。